想把自己生活以来的事迹,以散文的文字记录下来,以供日后读之,方便回忆。但苦于这就暴露了那些和你接触的人的隐私权。啥办呢?这事围绕在心里好久了,是个小结。起初以人物真名来写,后来数年后再看时,觉得“触犯”了他人的隐私,然后悉数改成名字的拼音首个字母代替。以后的几篇散文都以字母代替人名,写了几篇。
但是写着写着,觉得怪怪的,因为中文里突然冒出几个字母,使整句话的韵味都变了。之后就不再写了,搁笔停止。
今日见到一个成语“以假乱真”。这让我找到了灵感,何不来个“以假替真”呢?比如“潘英明”我可以改成“潘英雄”或者“潘不帅”啊!?反正写给自己看的,自己知道这边文章说和谁的事迹。也许文章写得有趣生动,但在他爱人眼里,也许那些事迹就是成了他的把柄了。
比如我写这件事涉及到刘芒,里外的张三读到了,他也许对有趣的情节为之一笑,然而刘芒是谁,他也不认识,也不在乎去考究。而里外的张三读到了,他觉得有趣之余,就推荐给王宇看。而王宇刚好认识刘芒。假设王宇爱于八卦,他就把这事告诉他爱人了。这事不是挑起夫妻两之间的“战争”了吗?
如果用假名代替,不管张三读到,还是谁,都不在乎文中名字指谁。如果假设熟人读到了,这事好像和他有关,但又不知道是谁啊?他只能“对号入座”般感受其中事件的情节了。如果问起写作者,他可以答道,我用第一人生写小说不得呀?或者说,哦,文中那人啊,我的一个朋友。他心里估计会琢磨着,谁知道谁是谁啊!